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开始受理企业关联申报、税收协定待遇报告和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4-14
实施时间: 2017-4-1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479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我局电子税务局中企业所得税关联申报、税收协定待遇报告和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3个功能模块已升级完毕,并于4月14日正式上线,即日起在电子税务局恢复受理企业纳税人关联申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和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
  一、请需要进行关联申报的纳税人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即5月31日前),完成关联申报。
  二、目前税收协定待遇报告仅开放企业纳税人电子税务局受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功能,个人如需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仍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由于电子税务局的资料上传功能尚未修复,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