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通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4-14
实施时间: 2017-4-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423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相关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升级工作现已完成,自2017年4月17日起,恢复受理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及年度关联业务往来网上申报。请在办理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前,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应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的纳税人
  2016年度内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16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对于外省市总机构在厦门市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