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付2008年记账式[二十期]国债等五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4-10
实施时间: 2017-4-10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2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2008年记账式(二十期)国债、2012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2013年记账式附息(九期)国债、2014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深圳市2014年政府债券(三期)将于2017年4月24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记账式(二十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820”,证券简称为“国债0820”,是2008年10月23日发行的3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55元。
  二、20......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