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涉税信息采集共用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3-31
实施时间: 2017-5-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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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开展涉税信息采集共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按《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涉税信息采集共用事项清单》(见附件)所列渠道办理以下涉税事项时,涉税资料实行一次报送,国税局、地税局双方共享:
  (一)税务登记。主要包括设立登记(非一照一码户)、一照一码户信息采集、变更登记、停业登记、复业登记、注销登记(非一照一码户)、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二)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主要包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申请开具、报验、缴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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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涉税信息采集共用事项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