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免税[集团]总公司扩大退税国产品经营范围和简化退税手续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03]20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03-10-21
实施时间: 2003-11-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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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广东总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中国免税(集团)总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对纳入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免公司)统一经营、统一组织进货、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统一管理的,在对外开放的机场、港口、火车站、陆路边境口岸、出境飞机、火车、轮船上经批准设立的出境免税店以及供应国际航行船舶的免税店(以下简称: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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