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政办字[2017]4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3-16
实施时间: 2017-4-1
失效时间: 2019-3-31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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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2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6日
    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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