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德国工业银行等两家外国银行取得的贷款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3]11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3-2-4
实施时间: 2003-2-4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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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德国工业银行从金红叶纸业(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的请示》(苏国税发〔2002〕250号)、《关于康美斯银行从金红叶纸业(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的请示》(苏国税发〔2002〕27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金红叶纸业(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与德国工业银行(IKB Deutsche Ind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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