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年度报告的通告
发文文号: 穗工商管[2017]49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2-13
实施时间: 2017-2-13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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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11]27号)等规定,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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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16年度报告办理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