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及《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定级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会协[2017]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7-3-28
实施时间: 2017-3-28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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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及《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定级暂行办法》已经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
  2.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定级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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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doc    
附件2: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定级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