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限购及销售监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3-28
实施时间: 2017-3-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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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29日起,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及销售监管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严格执行现行住房限购措施基础上,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二、企业购买本市限购区域的住房,需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
  三、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四县(市)的居民家庭,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在本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并按照本市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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