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继续组织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运行[2017]552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3-22
实施时间: 2017-3-22
法规类型: 统计法规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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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物流统计是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准确把握物流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具有重要作用,也为科学制定物流规划和政策,加强宏观调控提供重要参考。根据物流业发展需要和部门统计的有关规定,我委对《社会物流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物流统计工作。各地物流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统计工作的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作用,会同统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严格按照《制度》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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