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甬政发[2017]12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7-3-9
实施时间: 2017-1-1
失效时间: 2019-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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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全面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我市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打造新型产业体系
  (一)构建“3511”产业体系。重点发展以新材料、高端装备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三大战略性产业,提升发展以汽车制造、绿色石化、时尚纺织服装、家用电器、清洁能源为代表的五大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以生物医药、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为代表的一批新兴产业和以工业创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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