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武汉东湖综保区保税展示交易有限公司地方各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武地税函[2017]24号
发文部门: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3-14
实施时间: 2017-3-1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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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江岸区、青山区、东西湖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东湖综保区保税展示交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201003334639863)目前在我市设立3家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截至发文日)。市国税局对分支机构实行“分店定率预征,总部统一结算”办法以及税务集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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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武汉东湖综保区保税展示交易有限公司各区中心店及分店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