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03]12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3-6-2
实施时间: 2003-6-2
失效时间: 2011-2-21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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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天津、上海市市政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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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6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1-2-21
实施时间:20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