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武政规[2013]16号
发文部门: 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9-9
实施时间: 2013-9-9
失效时间: 2018-9-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武汉
阅读人次: 35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促进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9日
  武汉市促进民办和行业博物馆
  发展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精神,落实《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文化五城”建设文化强市的意见》(武发[2012]8号)的要求,支......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