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农改[2017]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3-20
实施时间: 2017-3-2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49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直管县财政局:
  为规范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77号),省财政厅对《河北省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改[2016]7号)进行了修改,现将修定后的《河北省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予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