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7]2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2-17
实施时间: 2017-2-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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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福建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巩固近年来开展的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的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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