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三五” 期间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各地控制目标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文[2017]11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7-3-10
实施时间: 2017-3-1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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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现将《福建省“十三五”期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各地控制目标》印发给你们,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过程中,要与当地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在涉水项目的预审、立项、规划、设计、审批、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目标规定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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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福建省“十三五”期间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各地控制目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