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政办函[2017]38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3-18
实施时间: 2017-3-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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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总体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
  (一)限购区域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
  (二)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三)对在限购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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