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府办函[2017]50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3-17
实施时间: 2017-3-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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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商品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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