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办发[2017]22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3-7
实施时间: 2017-3-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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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
  组织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是《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中的明确要求,是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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