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7]1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3-15
实施时间: 2017-4-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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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水利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前年度欠缴或预缴的上述政府性基金,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或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多退少补。
  二、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
  (一) 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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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三条规定的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政策因如下原因被延长:
发文标题: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发文文号: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2年第5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22-1-28
实施时间:20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