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宁夏回族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宁夏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会协[2017]10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7-2-17
实施时间: 2017-2-17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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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推进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诚信建设,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合法权益,防范不法分子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报告的行为,我会制订了《宁夏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已经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五届二次和宁夏资产评估协会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同时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依法开展的所有法定业务均应进行业务报告防伪报备,出具的业务报告均应附有防伪编号和防伪条形码的报告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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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宁夏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