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填报市级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综[2017]29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7-2-21
实施时间: 2017-2-2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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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财政票据管理,现将填报市级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填报涉及单位范围为市级领取和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即由市财政局发放并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捐赠、资金往来”等各类型财政票据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二、填报时间
  填报工作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并在2017年3月31日前按规定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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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北京市财政票据缴销申请表(一式两联).doc    
附件2:北京市财政票据核销申请表(一式三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