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国税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可一并申报城建税及附加的提醒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2-10
实施时间: 2017-2-10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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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便于您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一并申报地税城建税及附加,国税电子税务局申报界面已经实现了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同步申报地税的城建税及附加,并且当月已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的数据在您申报城建税及附加时会自动带出,不需要您再重复填写,避免误填报情况的发生。
  在此特地提醒您在可以通过国税电子税务局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同时一并申报城建税及附加。如有疑问,欢迎拨打12366热线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支持。
  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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