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7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综发[2017]3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2-17
实施时间: 2017-2-17
法规类型: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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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根据2015年10月至今的外汇管理规定变化和调整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7年)》(见附件,以下简称《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7考核年度(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下同)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工作依照《标准》执行。
  二、自2017考核年度起,风险性考核指标分值调整为15分[1];银行总行最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2]调整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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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7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