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化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备案流程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3-1
实施时间: 2017-3-1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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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支持和促进天津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备案操作,进一步减少操作环节、降低企业备案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经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共同研究决定,经营主体备案不再向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直接由经营主体自行向天津海关、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直接申请,相关要求如下:
  1.海关备案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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