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28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2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2-28
实施时间: 2017-2-28
法规类型: 财政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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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7年储蓄国债(凭证式)发行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17年储蓄国债(凭证式)发行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储蓄国债(凭证式)为记名国债,记名方式采用实名制,可以挂失,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
  二、储蓄国债(凭证式)在发行期内通过2015-2017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名单详见附件),按面值面向个人发行,发行面值以100元为单位。承销团成员应向投资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
  三、投资者购买的储蓄国债(凭证式)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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