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
发文文号: 主席令12届第64号
发文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17-2-24
实施时间: 2017-2-24
法规类型: 国家基本法规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8428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7年2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
  (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