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发改区域[2016]55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7-27
实施时间: 2016-7-27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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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市、县(区)发改委(局):
  为加强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提高投资使用效率,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安全合规使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发改区域[2016]1202号),我委制定了《福建省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在工作中按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实施办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27日
  附件
  福建省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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