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7年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相关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发改数字[2016]88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12-7
实施时间: 2016-12-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54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互联网经济牵头部门、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福建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福建省“十三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推动互联网经济加快发展,现就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互联网经济相关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联网+”项目
  (一)“互联网+&rdq......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