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会[2017]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2-8
实施时间: 2017-2-8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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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7〕6号)和《财政部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要求,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时进行年度报备。为认真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高度重视,通过年度报备真实、全面地反映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不断优化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推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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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报备工作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