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法[2013]1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2-31
实施时间: 2013-12-31
失效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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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管理,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1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12月31日
  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管理,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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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申报表》填报说明.doc    
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