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行[2013]3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10-17
实施时间: 2013-10-1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566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政府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管委会财政金融局:
  现将《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专项资金的高效使用。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10月17日
  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专项资金的管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