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6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库[2016]9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12-6
实施时间: 2016-12-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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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2016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财库[2016]199号)精神,现将我省2016年度财政决算编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好年终预算执行工作
  今年以来,我省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新常态下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更加突出。临近年底,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强经济财政运行监测分析和预研预判,大力支持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密切跟踪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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