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会[2014]2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3-26
实施时间: 2014-3-26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4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财会[2007]9号)和财政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