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远洋渔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农[2016]8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12-16
实施时间: 2016-12-16
失效时间: 2018-12-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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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村发展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现将《福建省远洋渔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6年12月16日
  福建省远洋渔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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