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沿海港口核心港区公共码头建设项目新增贷款省级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建[2015]8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9-23
实施时间: 2015-9-23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26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沿海各港口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省港航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港口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闽委办发[2015]3号)精神,加快港口经济发展,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制定了《福建省沿海港口核心港区公共码头建设项目新增贷款省级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9月23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福建省沿海港口核心港区公共码头建设项目新增贷款省级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