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建[2016]2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4-19
实施时间: 2016-4-1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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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发改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福建省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财建[2010]84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福建省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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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福建省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