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建[2016]2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6-4-12
实施时间: 2016-4-1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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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交通与建设局:
  为加强对宜居环境建设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文[2014]13号),制定了《2016年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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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6年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分配方案.doc    
2016年宜居环境建设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补助及奖励标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