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发[2014]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3-26
实施时间: 2014-3-2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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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设区市、县财政局、农发办:
  我省从2013年开始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经营试点项目”),从各地上报的项目进度和检查的情况看,存在的问题不少。为了进一步完善产业化经营试点项目管理,努力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项目实施方案执行和招投标要求
  项目单位必须按照经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按期完成,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变更或终止项目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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