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确认入选2017年度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优选库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会[2017]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1-12
实施时间: 2017-1-12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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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政资金鉴证服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闽财会〔2013〕40号)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优选库组建工作由省财政厅负责,一年一定,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我厅在2016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确认了入选2017年度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优选库名单,现予以公布。
  福建省财政厅
  2017年1月12日
  附件:2017年度优选库.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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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年度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优选库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