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支援不发达地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预[2015]19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5-12-30
实施时间: 2015-12-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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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2009年10月,我厅印发了《福建省支援不发达地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预[2009]9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我省欠发达地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总体效果良好。为进一步提高支援不发达地区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对其管理,根据《预算法》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办法》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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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支援不发达地区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rar    
2.福建省支援不发达地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