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资[2017]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2-10
实施时间: 2017-2-10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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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提高资产处置效率,财政厅对《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资[2009]18号)进行了修订,并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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