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资[2016]4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6-9-29
实施时间: 2016-9-29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3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有关中央部门(机构),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6号)要求,我们对2011年印发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