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财资[2016]8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6-11-30
实施时间: 2016-11-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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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有关中央部门(机构),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为规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资[2016]44号)有关责任追究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财政部门和有关中央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审批工作中,存在违规分配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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