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促进外贸回稳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政发[2016]3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1-8
实施时间: 2016-11-8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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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商务、财政、发改、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协调协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外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确保稳定外贸增长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提高服务水平。各地对当地进出口骨干企业以及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等外贸新业态企业建立服务台账制度,对列入台账企业采取重点联系、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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