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穆棱河和呼兰河流域跨行政区界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规审[2016]38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12-26
实施时间: 2017-1-26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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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市、县(市)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省穆棱河和呼兰河流域跨行政区界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2月26日
  黑龙江省穆棱河和呼兰河流域跨行政区界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跨行政区界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严格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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