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社[2016]1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6-3-9
实施时间: 2016-3-9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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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现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转发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补助项目。就业补助资金可用于财社[2015]290号文规定的项目,还可以用于《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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