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简化省直非在榕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综函[2016]1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11-4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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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单位:
  自《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建设厅关于省直非在榕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05]69号)执行以来,各单位积极组织做好住房补贴发放材料申报工作。目前,省直非在榕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非在榕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已基本结束。为保障职工权益,妥善做好非在榕单位住房补贴发放收尾工作,现参照省直在榕单位住房补贴发放方式,就非在榕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符合当地政府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领取住房补贴的,可继续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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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福建省直非在榕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报批表》.doc    
2.《省直非在榕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情况调查表》.xls